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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 “尼康杯”浙江省高校摄影艺术展征稿启事
“尼康杯”浙江省高校摄影艺术展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2-06-15 来源: 点击:4736 次  【打印

  每个人的视觉记录都是这个时代的视觉切片,这些切片承载了浓郁的文化密码,有些或将成为若干年后解读中国的文化标本。“尼康杯”浙江省高校摄影艺术展将通过公开渠道向关注社会发展和呈现文化多样性的高校摄影教育者及同学们征稿,并以专业的展览形式呈现给公众。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照相机》杂志社
 
2、承办单位: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浙江传媒学院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设计艺术学院。
 
3、支持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4、协办单位:
      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 
组委会(略) 
5、活动办公室:
 主   任:杨大伟(浙江传媒学院美术馆常务副馆长)
 副主任:李华春(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摄影系主任、浙江省摄协高教专委会副秘书长)
 联 络员:芦 夏、汪海涛(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教师)
 
二、参展规则
  1、展览宗旨
  倡导创作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贴近自然,记录时代,鼓励创新,大力推进摄影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健康发展,推动和促进我省高校摄影教育事业的繁荣,使摄影教育在人才培养、美育教育和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2、展览主题
  展览分三个单元。
  学生单元,主题:《素瞄》素---本色,瞄--把视力集中在一点上。
  面向我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中国学生征稿。
  教师单元,主题为:《观的方式》观---看,察看,方式---做事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
  面向我省高校教职工征稿。
  留学生单元,主题:《发现》---即第一次看到或知道。
  面向我省高校在校留学生、交换生、交流生征稿。
  3、参展作品
  参展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4幅~8幅,由各参展单位预先评审后统一寄送。
  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体现创新意识。
  所有作品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凡选送作品参展,即视为参展者声明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同时许可主办单位对作品在与展览相关的活动中进行展出、刊登、网站展示等,不付另稿酬。
  4、投稿方式
  本次省展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稿件,纸质作品请电子化处理后以电子文档方式投送参展,JPEG或TIIF格式,照片长边不少于3500像素,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为“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及序号-所在单位”。参展者需填写“‘尼康杯’浙江省高校摄影艺术展”参赛表,由作者本人签名、单位盖章后寄至“‘尼康杯’浙江省高校摄影艺术展”组委会办公室,参赛表可从浙江摄影网(www.zjphoto.org)“‘尼康杯’浙江省高校摄影艺术展”专区上下载。
 
署名说明:选送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类的作品,如为与他人合作,可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姓名各一人,其他作品均不得以二位及以上作者的名义投稿。
 
 
邮寄:作品可刻光盘或U盘邮寄至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尼康杯’浙江省高校摄影艺术展”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76729,15868475479芦老师、13757101207汪老师。
 
截稿日期:2012年10月30日(以收到邮件为准)
 
评选日期:2012年11月。
 
  展览评选结果将在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浙江摄影网(www.zjphoto.org)、浙江传媒学院网(http://www.zjicm.edu.cn/)上公布。
  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组委会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三、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设入选作品160幅(组)。
  学生单元共入选60幅(组),其中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50名。
  教师单元共入选60幅(组),其中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50名。
  留学生单元共入选40幅(组),其中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32名。
  优秀组织工作奖3个,对组织参展和入选、获奖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尼康杯’浙江省高校摄影艺术展优秀组织工作奖”。
  组委会将向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一等奖奖励尼康D3200数码单镜反光相机套机(含AF-S DX 18-55mm f/3.5-5.6G VR尼克尔镜头)一套,二等奖奖励尼康COOLPIX P310数码相机一台,三等奖奖励尼康COOLPIX S6300数码相机一台,优秀奖各奖励价值100元的奖品。
 
※注:
  主办单位有权以同等价值礼品替换以上所有礼品而不事先通知,所获礼品涉及的税金等问题由作者自理,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作品展出
  本展览开幕式和颁奖仪式将在2012年11月举行。入选作品将在省内高校巡展,展出院校负责展板运送、布展。
  《照相机》杂志将刊登获奖名单和部分获奖作品。
  入选作品还将在浙江摄影网(http://www.zjphoto.org/)上展出。
              
                       “尼康杯”浙江省高校摄影艺术展组委会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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